ESG快讯

重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实施规则》正式发布

2024-01-02

2024年将是绿色金融、碳金融持续落地深耕的一年。

12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实施规则》(下称“《实施规则》”)。其中提出,为规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活动,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经商生态环境部,制定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实施规则》,现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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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规则》对项目审定程序、减排量核查程序以及信息报送与公开都作了详细说明,适用于符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的行业领域所属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其中包括了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红树林营造四项目开发方法学

四项方法学

造林碳汇方法学:适用于乔木、竹子和灌木荒地造林;

并网光热发电方法学:适用于独立的并网光热发电项目以及“光热+”一体化项目中的并网光热发电部分;

并网海上风力发电方法学:适用于离岸30公里以外,或者水深大于30米的并网海上风力发电项目;

红树林营造方法学:适用于在无植被潮滩和退养的养殖塘等适宜红树林生长的区域人工种植红树林项目。

《实施规则》指出:

审定组应至少由2名专职人员组成,其中至少1人具备相应行业领域的专业能力。

审定组成员不应与所审定的项目存在利益关系。

审定组长确定审定组任务分工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技术特点、复杂程度、技术风险、设施的规模与位置、测量设备的种类、数据收集系统的复杂程度以及审定组的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等方面的因素。

审定与核查机构应对其作出的审定与核查结论的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贵。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泄露项目业主的商业秘密。

项目业主对其所提交的委托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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