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发文促进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
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的意见》明确,到2027年,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政策体系与技术标准基本建立,企业披露信息的积极性、披露质量和披露能力有效提升。重点行业和先行地区的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探索示范稳步推进,披露信息的应用场景更加丰富。
到2030年,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的通用框架与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披露意愿、披露能力和披露质量显著提升,披露信息得到广泛应用,形成与国际接轨、互通互认、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模式。
《意见》提出六项主要任务:构建企业温室气体信息披露的配套技术规范体系、丰富和拓展企业温室气体信息披露形式和渠道、丰富企业温室气体信息披露的应用场景、引导第三方机构参与企业温室气体信息披露的市场化服务、鼓励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先行先试、加强企业温室气体信息披露国际合作。
在构建企业温室气体信息披露的配套技术规范体系方面,《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建设,完善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健全完善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制定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制定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指引,指导企业开展温室气体信息披露。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和信息披露相关标准,引导和支持企业披露产品层面碳排放信息。
此外,对于鼓励企业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先行先试,《意见》明确,支持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低碳试点省市、气候适应型城市、气候投融资、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等试点地方结合本地实际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安排,探索开展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工作。鼓励火电、水泥、钢铁、铝冶炼、石化化工、航空、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光伏和电子电器等行业协会,结合行业排放特征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求,组织行业企业开展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先行先试。鼓励煤炭开采、油气开发、畜牧业和水稻种植等行业协会、重点企业,探索开展甲烷、氧化亚氮等重点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