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
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旨在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意见提出,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坚持统筹谋划、安全替代;供需统筹、有序替代;协同融合、多元替代;科技引领、创新替代。
意见提出具体目标:“十四五”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取得积极进展,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1亿吨标煤以上。“十五五”各领域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203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5亿吨标煤以上,有力支撑实现2030年碳达峰目标。
意见从着力提升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能力、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应用、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替代创新试点、强化可再生能源替代保障措施等四方面提出了17条具体举措。
意见多处谈到光伏行业发展。包括“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推动既有建筑屋顶加装光伏系统,推动有条件的新建厂房、新建公共建筑应装尽装光伏系统”、“在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积极发展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