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门出台4方面措施支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部署了支持绿色发展、优化环境准入、优化环境执法、加大政策支持等4方面任务。
其中,支持绿色发展方面包括加快制修订污染物排放标准,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等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等;优化环境准入方面包括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实施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和绿色通道机制等;优化环境执法方面包括实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规范涉企收费和罚款等;加大政策支持方面包括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参与环境权益交易等。
生态环境部综合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一系列新部署,进一步指导生态环境部门更好支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发挥民营企业在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这位负责人表示,若干措施在环境准入、信息填报、信用评价等领域部署了多项新举措,如在规范环保信用评价方面,提出推广环保信用承诺制度,健全企业环保信用修复制度,完善信用修复机制等。多项举措发力,以解决制约民营企业绿色发展中的关键问题、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