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
6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自8月1日起施行,旨在规范天然气利用,优化消费结构,提高利用效率等。《管理办法》指出,天然气利用坚持产供储销体系协同,供需均衡、有序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保民生、保重点、保发展;坚持绿色低碳,促进天然气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根据《管理办法》,天然气利用分优先类、限制类、禁止类和允许类。对优先类用气项目,鼓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规划、用地、融资、财税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天然气利用禁止类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重浪费天然气资源、不符合能源革命要求,需要采取政策措施予以淘汰的天然气利用方向。禁止类利用领域包括天然气常压间歇转化工艺制合成氨。
其中,天然气利用优先类为有利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实现双碳目标、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利于保障民生、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具有良好经济性和社会效益的天然气利用方向,包含城镇居民炊事、生活热水等用气,公共服务设施用气等十二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