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
4月25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了绿色保险发展的总体要求、负债端重点任务、投资端重点任务、能力支撑及工作保障等。
在负债端,《指导意见》提出9项工作任务,包括提升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保障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推动绿色能源低碳转型、推进碳汇能力巩固提升、支持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提高企业环境污染防治水平、服务工业领域绿色低碳与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推进城乡建设节能降碳增效、助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等。
“绿色保险保障重点任务的主要框架来源于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中‘碳达峰十大行动’对于绿色发展重点领域的分类,同时结合保险业实际,增加设置服务应对气候变化和提升企业环境污染防治水平两个重点领域。”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解释称。
在投资端,《指导意见》提出3项重点工作任务,涉及完善绿色投资管理体系、强化保险资金绿色发展支持、加强绿色投资流程管理等。该负责人表示,这些重点工作任务旨在提升重点领域保险保障和服务水平,加强保险资金绿色投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