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支持内蒙古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
4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包含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构建绿色低碳现代产业体系、推动重点领域绿色发展、强化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稳定性、深化区域全方位开放合作、保障措施七个方面,共三十项具体措施。
《通知》提出多项具体措施,包括支持内蒙古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适时将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纳入国家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支持内蒙古大数据产业园建设增量配电网,为算力产业提供长期稳定绿色能源保障;推进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等智能电网综合示范区建设;支持内蒙古围绕推动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先行探索,支持内蒙古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强化金融支持低碳转型经济活动力度,开展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环境效益事前、事后评估,探索创新碳账户、碳普惠等模式;加大内蒙古油气资源绿色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加强含油气盆地地质勘查,推进老油气区深度挖潜,加大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力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