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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碳关税应对方案

2023-09-01

欧盟碳关税法规全称为“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REGULATION (EU) 2023/956)”,即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简称“CBAM”。法规于2023年5月16日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的第二天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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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AM是欧盟“绿色新政”下“Fit for 55”一揽子计划的重要部分,旨在帮助欧盟更好地实现欧盟气候目标,即到2030年实现温室气体净排放量比1990年的水平减少55%,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

CBAM的目的是防止碳泄漏风险,避免欧盟企业转移到碳控排放政策宽松的国家,鼓励非欧盟国家生产商开展绿色低碳生产,是欧盟对进口的高碳产品征收的碳税费。

CBAM管控范围

产品范围CBAM法规当前覆盖的行业及产品涉及水泥、电力、化肥、氢气、钢铁和铝(法规附件I列出了各类具体产品及对应的欧盟海关编码CN号)。委员会将在过渡期结束前,即2025年12月31日前,评估将要扩大的CBAM管控行业范围。

碳排放排放范围:CBAM法规需核算的温室气体与欧盟碳市场一致,即二氧化碳、氧化亚氮和全氟化碳。当前CBAM法规主要核算进口货物的直接排放,部分产品需同时核算间接排放。

国家范围:CBAM法规适用于欧盟外第三方国家,以下国家/地区豁免: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瑞士;布辛根、黑尔戈兰岛、利韦尼奥、休达、梅利利亚。 

CBAM实施时间

CBAM法规将于202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进入过渡期,过渡期只需要提交CBAM报告,不征收费用;过渡期将于2025年12月31日结束,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征收CBAM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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